媒体中心

多方合力 共助特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3月22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指导、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的“绽放小蓝花,公益千万家”系列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行。市场监管部门代表、行业企业代表、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会代表、食品安全新闻传播工作委员会委员等齐聚一堂,围绕以“小蓝花”为专属标志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的科学认知、临床应用、科普宣传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活动现场还发布了“小蓝花”系列公益手册及宣传海报。

       什么是特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的定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为“小蓝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断通过严格的产品注册和监管来保障特医食品的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临床营养支持效果;同时也注重优化产品注册流程,增强产品的可及性,让患者能够买到所需的产品。截至目前,共批准175个特医食品注册,其中,特医婴儿配方食品49个、全营养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125个、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1个。

       据介绍,2023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一是严格注册要求,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调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能力、法律责任和义务,夯实申请人主体责任;明确产品不予注册情形;增加注册产品技术要求,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保障产品临床效果。二是支持企业创新,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设立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将罕见病特医食品、临床急需的新类型特医食品的审评时限从正常6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优先安排开展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加快产品上市进程;明确电子证书法律效力,服务企业便利化。“《办法》将在进一步严格注册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持续鼓励产品研发创新,更好满足临床营养需求。”上述负责人说。

       随着特医食品逐渐走入大众视野,面对老人们容易出现的四肢无力、食欲不振、营养不良等问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寻找适合老人的科学营养补充方式,“小蓝花”也发挥着更大的支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营养科主任刘英华表示,当前,老年人营养不良问题突出,口服营养补充既可以替代饮食中部分食物,也可以作为加餐增加人体营养摄入,并且具有食用简单、方便,产品价格低的特点,能够满足老年患者口服进食的心理愿望。但科学的口服营养补充一定要以增加营养摄入为目的,能够为患者提供多种宏量营养素和微量营养素。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会轮值主席顾欣鑫表示,目前,特医食品的需求和供给尚不平衡,作为生产企业,不仅要关注产品高质量研发,还要考虑特医食品上市后进入医疗机构或社区医院的路径问题。她认为,更多的企业和相关方要广泛地科普特医食品,以应对“银发经济”带来的挑战。